首页 | 新闻 | 狗狗 | 猫咪 | 水族 | 观赏鸟 | 蜥蜴 | 乌龟 | 宠物鼠 | 蟋蟀 | 宠物兔 | 宠物大全 | 商城 | 黄页 | 医疗 | 美容 | 论坛 | 博客

当前位置:你好宠物网 ->新闻中心 -> 宠物新闻-> 宠物新闻
搜索:  
南昌:步行街宠物狗扎堆
你好宠物网  2007-7-19  【 浏览字号: 进入论坛
  南昌市步行街原本是市民休闲、纳凉的好去处,可是有不少市民在此遛却大煞风景。昨日早上,一孕妇在步行街被宠物咬伤了。本报连日来也接到不少市民的投诉电话,称在步行街遛给市民带来不便。胜利路步行街管委会的相关负责人表示,因为管委会没有执法权,对遛者只能劝离,没有其他有效措施。

  儿咬伤一孕妇

  昨日早上一孕妇在步行街名秀广场散步时,被一条大咬伤。原本以为步行街是个散步的好去处,没想到却因为宠物而犯难。记者随后在步行街上采访,发现不少宠物的身影,有些主人甚至将链子放开,任由宠物与行人嬉戏。对此情景,一名主人称,自己养的很乖,从不咬人。不少市民有不同看法,一名李先生告诉记者,咬不咬人是说不清楚的事,还是不要将宠物带入人较多的地方,以免发生意外。

  步行街禁止入内

  针对步行街上遛情况严重一事,记者采访了南昌市胜利路步行街管委会,管委会一负责人明确地告诉记者,步行街是禁止入内的。这名负责人称,管委会曾在路口设置提示牌,希望市民不要将带进步行街,可是没有什么用。因为宠物的管理是属于公安部门负责的,管委会没有执法权,所以不能对遛采取强制措施,只能劝离。
相关链接

  《南昌市养管理办法》第十六条

  (一)携出户时,应当携带类准养证和类免疫证,或者给类准养牌和类免疫牌、束链,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牵领,避让老年人、残疾人、孕妇和儿童;

  (二)不得携进入机关、学校、企业、事业单位、儿童活动场所和公园、广场、商店、医院等公共场所;

  (六)在户外排泄的粪便,携人应当立即清除;

  第十七条伤害他人的,养人应当立即将受伤者送至医疗机构诊治;对伤人应当及时送交畜牧兽医部门检查,系狂的,应当依法采取扑灭措施,并进行无害化处理。

  • 上一篇:南京:大限将至,市民抛弃“狗老二”
  • 下一篇:合肥:的哥被逼给狗下跪 人的尊严何在
  • 热门的文章更新信息:
    ·平安夜宠物猪遭人遗弃
    ·以色列军犬“健身也疯狂”
    ·非常宠物——熊
    ·宠物“走”进大学宿舍引发争议
    ·老鹰抓鸡锐不可当
    ·北京养犬黑户多 修改政策是关键
    ·救助:孤寡老太治好流浪瘫狗
    ·救治流浪狗帮忙找新家
    ·就是和别人不一样 怪猫脸圆鼻扁
    ·万千乌鸦挂树梢
    文章的最新更新信息:
    ·爱上养狗有N个理由
    ·北京:新养的宠物犬能用旧证吗?
    ·养狗被投诉 主人砍断保安手指逃亡四年
    ·海口:餐馆竟将4只小猫丢进垃圾桶
    ·小狗本无错 缘何遭毒手
    ·南宁:管理宠物狗 市民来支招
    ·南京:小狗挂水竟死亡
    ·爱狗做陪嫁 引发新婚夫妻矛盾
    ·北京:宠物蛇“翻脸” 少女险丢命
    ·宠物“毒粮”调查:为何添加三聚氰胺
    热门的论坛更新信息:
    文章的论坛更新信息:
    相关网站
    中“南昌:步行街宠物狗扎堆”相关内容 
    中“南昌:步行街宠物狗扎堆”相关内容
    中“南昌:步行街宠物狗扎堆”相关内容 
    中“南昌:步行街宠物狗扎堆”相关内容
    中“南昌:步行街宠物狗扎堆”相关内容 
    中“南昌:步行街宠物狗扎堆”相关内容
    新闻推介
    宠物商城
    宠物医疗
    宠物大全
    关于我们 | 广告服务 | 会员注册 | 版权声明 | 合作伙伴 | 免责声明 | 友情链接 | 联系我们 | 公司招聘
    Copyright (C) 2002-2006 你好宠物网 版权所有。
    未经授权禁止一切非法转载、摘编、复制或建立镜像形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