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81年,长春市二道区长江村53岁的柴某因为杀人被判无期徒刑,1998年刑满出狱后认识了32岁的王某,由于二人都喜欢狗,很快就成了朋友,经常在一起商量养狗的事情,可是因为囊中羞涩,俩人一直无钱购买。
一个偶然的机会,他们发现东荣大路某煤厂办公室有两条三个月大的“圣伯纳”犬,今年1月28日21时许,二人偷偷溜入煤厂院内,撬开煤厂办公室窗户,将两条狗盗走。盗狗得手后,王某和柴某喜滋滋地每人分得一条,拿回家中精心饲养。
5月11日,煤厂职工偶然间发现王某饲养的宠物狗是厂里丢失的,马上到长春市公安局二道分局远达大街派出所报案,随后警方将王某和柴某分别抓获,并当场将两条宠物狗收缴。经长春市价格认证中心评估,两条被盗的狗价值300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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