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《养犬许可证》申请程序
1.申请者持居民身份证,户口簿或暂住证(单位饲养的持单位证明)到各街道办事处(镇)城管办领取《深圳市养犬审批表》一式三份,按内容如实填写;
2.报街道办事处(镇)城管办加签证明意见后,送区城管办初审,并办理"犬类伤害他人责任保险";
3.初审合格后,携带犬只到市、区兽医防疫检疫所进行犬只健康检查,注射狂犬病疫苗,及阉割犬只后领取《犬类免疫证》;
4.持审批表,犬只6寸彩色侧身照片 4张(照片上犬只的尺寸不超过65mm×45mm),犬主身份证,户口簿或暂住证及复印件到市城管办犬类管理服务中心审验,审验合格后,持缴款通知单到指定的建设银行深圳分行下属的营业所缴纳登记费;
5.凭银行收款收据和保险单领取《养犬许可证》和犬只号牌。
二、《犬类销售许可证》申请程序
1.在特区内从事犬类销售的单位和个人向市兽医防疫部门申领《兽医卫生合格证》;
2.到市城管办犬类管理服务中心领取《深圳市犬类销售许可证 申请表》,审验准许后,持缴款通知单到指定的建设银行深圳分行下属的营业所缴纳登记费;
3.凭银行收款发票领取《犬类销售许可证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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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:224378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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